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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9月2日

[轉載] 挑選計程車

原文出自: 網路追追追-調查報告
http://www.nownews.com/2008/08/31/515-2273950.htm

網路追追追/如何挑選計程車? 計程車怎麼挑? 2008/08/31 10:06追追追小組/調查報導

媒體的社會新聞中,與計程車相關的案件時有所聞,計程車的好與壞,變成許多朋友們關切的問題,近來網路上有篇轉載文章提供一些方法,供網友們辨識計程車的安全與不安全。這些提供的方法是否真有其事?還是道聽塗說呢?

>>看原信:如何挑選計程車
http://examine.nownews.com/examine_detail.php?eid=3644

經由統整後,我們將此篇轉載文章中提到的方法歸納出十一點,如下所述:
一、請注意計程車之車牌為白底紅字共 五碼,例如AA-111,如果不是,就是駕駛自行用其他車輛偽(變)裝,顯有問題。
二、現在計程車 一定是黃色,如果不是,請勿搭乘。
三、個人計程車司機的安全性>靠車行計程車司機的安全性。
四、由外表區分:車頂上燈座形狀,個人計程車方型的,靠行計程車圓型的五、在燈上的文字,如果寫「個人」又有「車行名稱」,那就是假的,正確的應該只有寫「個人」。
六、在車門上,個人計程車,應該會印上司機名字,如果有司機名字又有車行名稱的話,就是假的。
七、有不法之徒,將前車輪改小,因為計費錶會跳得較快。計程表是以車輪轉速*車輪圓周〈表內設定,不得任意更改〉來計算距離,所以確有司機將輪子改小,改變圓周大小,使輪轉速增加,以多收車資,但因牽涉各車型原廠設定不同,無法教各位如何辨識,只有請大家對於常乘坐之地點,例如公司到住家,記得里程數,不然就請自求多福。
八、上車時請看一下執業登記證與駕駛是否同人。
九、計程車不得貼隔熱紙,尤其是黑色不透光、或會反光。
十、請特別注意前座放倒之車輛,除前座可能藏人之外,穿裙子的女性尚有春光外洩之虞。
十一、有旅行車式計程車(就是後面行李箱斜下去,非單獨一截屁股的),因為其行李箱與後座相通,也有藏人之虞。

以下我們分別來分析:
第一、二點:
計程車之車牌規定以及車身顏色之規定,在之前追追追已查案件中,有一篇名為法拉利計程車的報告中,有詳細的提到此兩點問題的答案。如下:法拉利計程車 有人坐過嗎?。簡單的說,白底紅字是對的,不過不一定是「AA-111」(前二後三),詳情可以參考車輛管理作業問答集

第三、四、五、六點:
這四點問題很雷同;共同之處是要先對所謂的「靠行」一詞有所了解。基隆河三號針對這個問題請教台灣大車隊行銷企劃部經理吳凱萍,她指出:「靠行」其實分為三種:
一、「車行」
二、「運輸合作社」
三、「榮民車行」

在早期台灣計程車營運模式中,僅有「車行」,而車行的經營模式又細分為兩種::一、車行自行購買車輛並且僱用司機或出租給司機來營業,二、司機有能力自行購買車輛,但由於無法向公路監理單位取得牌照,所以一定要投靠車行。使得車輛的所有權必須登記於車行名下。

但這兩者皆會造成車輛的所有權並非就等於計程車司機的所有權,加上許多計程車司機進入車行後,與車行簽定的合約產生不平等的內容,以至於產生糾紛。故計程車司機開始要求政府訂定相關制度與規範。

所以政府於民國八十四年九月十三日頒布「計程車運輸合作社設置管理要點」,並且根據各地方政府依據當地計程車營運模式之特性與營運模式上的管理現況,制定相關規範,以利於開放由計程車司機自行組成合作社的經營模式。

「車行」和「運輸合作社」的差別在於,「運輸合作社」是較屬於「非營利事業團體」,配合使用政府的補助,以及指派專業人員對計程車司機進行輔導;而「車行」類似於開設公司行號的模式,在取得特許執照後,及相關手續,即可完成。

此時網友們一定會有疑惑,那既然如此,大部分的計程車司機們都一定會加入運輸合作社,不願加入車行。這一個想法的重點在於倚靠「車行」的優點在於,當計程車司機暫時沒有能力購買車輛時,可透過「車行」購買,再以分期付款的方式,還給車行。「運輸合作社」由於是由政府補助資金,故較無法負擔較多車輛購入的成本。

了解「靠行」一詞的意義後,我們就來分析第三、四、五、六點。
針對第三點說,個人計程車司機比靠行計程車司機來的安全,吳凱萍指出:「要由靠行轉變為個人計程車司機有法令上的限制,最主要的限制為連續持有有效之營業小客車駕駛人執業登記證六年以上者以及犯有重大犯罪事項,請參看:「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 」」第91~93條規定。」。所以,純就法律規定來看,個人計程車行「理論」上應該要比一開始取得執業登記證並且靠行的計程車司機還要「安全」,但吳凱萍也認為,由於現在品牌形象的重要,各車行或運輸合作社,皆會著重於司機的素質,所以較少產生個人比靠行還要安全的問題。

第四點:根據基隆河三號尋找所有有關計程車的法規以及電訪交通部公路總局台北區監理所的人員表示,皆沒有限制個人或是靠行車輛之車頂燈的形狀有所區分。所以以車頂燈來作為判斷,較缺乏公信力。

第五、六點:以標示個人姓名以及車行名稱來判斷,是較不正確的作法,吳凱萍指出:「有些計程車司機轉為個人後,但由於汽車貸款仍未清償完畢,所以車輛仍屬於車行所有,故車輛無論車頂或是車輛側身同時貼有個人姓名及車行名稱是合理的。」所以並不能以此兩點方法來判斷計程車輛的好與壞或是真與偽。

第七點:有沒有計程車司機會藉由改造車輪大小來達到里程數的增加因而獲得不當利潤?基隆河三號請教目前在台北News98電台(FM98.1頻道)主持汽車俱樂部節目,本身也當過BMW技師的汽車專家龐德;他指出,在物理原理上,改變輪胎的寬扁(亦即增加輪胎半徑的長度。),一般都是於更換輪胎時,順便改變的。但同時 龐德先生也有提到,目前由於消費者權益比起以往提升許多,加上許多無線電台業者為顧及其品牌形象,於計程車輛的管理上皆有顯著性的限制與管理,故較不易發生此類情形。

第八點:上車時請看一下執業登記證與駕駛是否同人,這的確是需要注意的。同時,也由於執業登記證易於仿冒,警方也有加強此類的宣導與管制。

第九點:根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總條文」中,第三十九條第九項中規定:「車窗、擋風玻璃未黏貼不透明反光紙,計程車車窗玻璃除依規定標識車號外,並不得黏貼不透明之色紙或隔熱紙。」所以這項建議也是有法律的依據。

第十點:根據基隆河三號特別去坐計程車時,向司機詢問,以及有開計程車的網友表示:「前座之座位通常會倒下並且往前調整,一方面是因為能夠讓乘客有較寬大、較舒適的空間;另一方面是計程車司機也不希望旁邊有乘客乘座,畢竟計程車司機也會擔心乘客是否會造成自身的傷害。

第十一點:而有關於有旅行車式計程車(就是後面行李箱斜下去,非單獨一截屁股的),會有藏人之虞。此點由於沒有法律的明文規定,故也只有提醒網友們,在搭乘計程車的同時,仔細觀察,有助於自身安全的保障。(關於這裡,警政署也有宣導,請參見這裡:http://www.rpb.gov.tw/info/pre3-1.jsp?newsid=7

觀以上十一點,有些建議可行有些則不可行,大家可以自己再參酌。另外此篇轉載文章最後也提到中華電信「 「 850 保護您服務」」請參看:「850 保護您服務」,基隆河三號也電洽中華電信的客服部門以及尋找中華電信官方網站的公佈。的確是有此服務。所以網友們也可安心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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