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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2月1日

[news] 撞客運將 求處無期徒刑

新聞來源: 聯合新聞網udn / 社會新聞 / 重案追緝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1/5280726.shtml

撞客運將 求處無期徒刑
【聯合晚報╱記者王聖藜/台北報導】2009.11.30 02:56 pm


台灣大車隊計程車司機林淵晟疑口角引殺機,上月19日凌晨在台北市八德路從後方撞死乘客杜讚修,今天起訴,被求處無期徒刑。
引發社會嘩然的台灣大車隊司機林淵晟撞死乘客案,台北地檢署上午偵結,檢察官依殺人罪將林起訴,檢方認為,林涉案情節毫無理性,並造成社會極度恐慌,因此,具體求處他無期徒刑。

投案非自首 態度不佳

本案上月20日發生後,林始終堅稱「我把油門當煞車踩!」、「我只想嚇嚇他!」等,為自己答辯,承辦檢察官吳曉婷認為林的犯後態度不佳;此外,林表示,自己屬於自首性質,請求准許減刑,但檢察官只認定他算投案,與自首無關。

檢:影響民眾搭乘有品牌計程車意願

為還原事發現場,檢方向法務部法醫研究所專業法醫請求肇事鑑定,法醫蕭開平從杜讚修被撞擊、彈起、下墜並摔落還造成另一輛汽車擋風玻璃碎裂的客觀證據研判,林淵晟剎那間的行車時速約為25到40公里,據以認為他有殺人的不確定故意。

檢方求刑理由指出,林淵晟是台灣大車隊靠行做生意的運將,他殺人的方式很瘋狂,嚴重影響一般民眾搭乘有品牌計程車車隊車子的意願,造成大眾心理恐慌,惡性重大,因此具體求處無期徒刑。

起訴指出,39歲的林淵晟10月20日凌晨載到開設電器行的51 歲乘客杜讚修,因繞路的問題,與乘客激烈口角,杜在台北市八德路下車後怒視林,林先倒車一段距離後停頓,待杜轉身離去時,突然猛踩油門衝撞,杜彈飛數公尺傷重不治。

肇禍後,林曾打電話向警方報案,隨即人間蒸發,棄車汐止市新台五線;林棄車後,畏罪在基隆一帶的公園閒晃,2天後在律師陪同下向台北市警松山分局投案,警方依殺人罪移送法辦。

【2009/11/30 聯合晚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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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程車引發的相關案件不可勝數,
被害人有乘客當然也有司機,
在衛星車隊還沒有今天這麼普遍前,
搭乘計程車的危險度更高,
或有聽說上了車卻被載到人煙罕至的地方,
或是誤載兇徒,不但被劫錢劫車還劫命的事件。

衛星車隊相對而言是有保障多了,
不管是誰受害,都能輕易鎖定車輛位置,
兇手不容易逃於法網之外了。

這次的事件就是發生在屬於衛星車隊之一的台灣大車隊,
乘客杜讚修酒醉攔搭計程車,
因為路線問題一直番司機林淵晟,
質疑他一定是繞遠路,想偷賺他的錢,
搞得司機肝火大旺,
路邊停車就叫杜讚修下車,
沒想到杜讚修又回過頭來狠狠瞪他,
林淵晟爆發了,一腳踩下油門,
狠狠將杜讚修輾了過去。

好了,氣是出了,
但是麻煩也大了,
還妄想潛逃的司機先生終究還是得向車隊求助,
車隊勸他自首,這才有了今天這則新聞的後續。

當我們把主控權交給他人的時候,
就是冒著相當的風險,
這也就是為什麼搭乘計程車最好挑選比較有保障的業者,
不過這件事還涉及到情緒管理,
很多爭執的結局之所以這麼慘,
加害人反應過度當然是可能的原因之一,
但有時被害人的態度挑釁也是火上添油的最大主因,
不管你是否站在對的那一方,
爭執時千萬別被情緒遮住眼睛,
要是情勢不對,寧可選擇保護自己,
也不要只想逞意氣之爭!
賠上一條命就太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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