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有個一窩風的趨勢,
所以常常會看見同一個人代言許多不同的產品,
尤其如果代言能有效提昇銷售的話,
那出現頻率更是會高到嚇人。
代表性人物,一定就是吳念真了。
他本身是個導演,如果廣告商請他代言,那可是三個願望一次滿足。
既有了代言人,又有拍攝腳本和執導人員,
難怪廠商趨之若鶩了。
他到底代言過些什麼呢?
只負責旁白唸稿的不算在內的話,就已經包羅萬象了。
電器類的,2008年3月代言了VEA數位家庭劇院,
這是la new的旗下產品,所以那時期也連帶的代言了la new鞋類廣告。
藥品類的,2004年12月代言關之靈錠、雪天果喉糖,
2005年12月代言十八銅人,2008年4月代言國際引藻片,與李昌鈺合拍。
食品類的,2008年1月代言喜年來蛋捲、白木屋喜餅,
2004年5月代言小美紅豆粉粿冰棒
飲品類的,2005年7月代言每朝健康綠茶,
2006年11月代言白鶴靈芝茶。
清潔類的,2008年8月代言黑人牙膏。
酒類的,2003年12 月代言金龍高梁。
電信類的,2004年7月代言PHS,2008年6月轉代言威寶電信。
因為兩者性質極為相近,還曾經引起非議。
吳念真本人則是說,他是真的欣賞PHS的低電波,
和威寶的優惠,而兩者強調的點不同,應該不至於重疊。
甚至連生前契約他都曾代言過,2005年2月代言的龍巖人本生前契約就是。
其他政府方面的廣告,他也代言不少,
2005年12月代言的愛盲文教基金會,2005年4月代言法律扶助基金會,
2008年12月代言創世/華山/人安基金會,2007年7月代言能源局柴油車......
幾乎各類商品都有吳念真的蹤影,難怪有些觀眾大喊受不了,
明明很誠懇的在推薦,也因曝光過度而使人對這些說詞大打折扣。
這大概也某種程度的反應了台灣的習性,
總是在短時間內把某人某事的利用價值,壓榨光光,
有錢堪賺直須賺,根本不管是否已經浮濫,
吳念真現象也好,海角七號瘋也好,
都是這樣的老調重彈。
而我總覺得,這樣似乎會使耗損提早來臨,
急切的極盡所能的壓榨,
很容易收到反作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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