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8日對台灣人民來說,是個很好康的日子,
就在今天,政府要發放面額3600元的消費券,
政策在去年決定後,一路經過不少修正和變更,
最後確定是不分貧富長幼,人人有獎,
每人皆可領到500元6張、200元3張,共9張的消費券。
發放時間為1/18當日17時之前,或2/7~4/30向指定郵局領取,
使用期限到今年9月30日為止。
新聞請見: http://0rz.tw/9c5nv
這項措施褒貶參半,
大讚德政的人,以為這是天下掉下來的禮物;
不以為然的人,則覺得這是舉債消費、債留子孫。
討論請見: http://0rz.tw/735pt
我自己是覺得,這的確是個治標不治本的笨法子,
但卻的的確確起了刺激消費的作用,
現在到處都可以聽見彼此在問:
“消費券打算怎麼花?要怎麼花才划算?”
不但如此,廠商們為了爭取這筆消費券商機,
卯足了勁提供優惠、加碼等利多,
地方政府為了吸引消費券,
也相對提出抽獎、旅遊優惠,
澎湖甚至提供你當島主的機會呢!
詳情請見: http://0rz.tw/bd5oG
至於怎麼讓這筆3600的意外之財,發揮到最大效用呢?
好事達禮品百貨有限公司的總經理江如華,
以中小企業的觀點發表了一篇文章,
也許大家在花費時可以多想想,
避免辜負政府美意。
原文請見: http://0rz.tw/2c5sB
因為必須回到戶籍地領取的關係,
如果身在外地,不便回到原戶籍地,
可以填寫代領委託書,加上身分證正本,
請他人幫你代領。
祝大家敗家愉快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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