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車站10米內禁停「考完駕照就忘」
2013年04月29日
新北市交通大隊執法組長楊信毅指,除汽機車停等紅燈時越線太遠,可能吃上闖紅燈罰單外,像是交岔路口、公車站10公尺內一律禁止停車,人行道也是原則上禁止停車,例外路段才會劃設停車格。楊信毅提醒,「這些都是考駕照時一定會遇到的筆試題目,民眾不要考完就忘了」。
高市交通大隊執法組長郭百澄說,根據交通部函示,汽機車停等紅燈時,若車身超過停止線,且侵入斑馬線、路口或網狀黃線區,影響其他方向的車輛通行,即使車輛已停止,也會被依闖紅燈開罰。
人行道亂停也來盧
楊信毅說,機車兩段式左轉待轉區,警方會考量車流,原則不取締。
此外,楊信毅也指出民眾容易誤會的違規,包括:不是只有畫紅線的地方才不能停車,交岔路口、公車站10公尺內,消防車進出口5公尺內,一律禁停。楊信毅也舉例,曾有民眾不滿機車停在人行道上被開單,但其實人行道原則上就是禁止車輛通行或停放,只有畫上停車格的人行道,才能例外停車。
記者劉昌松、王吟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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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小評:
在公車停靠區停車真的很多,特別是火車站附近更是停到連公車都無法靠站,
但這方面的執法通常抓不勝抓,總是會有為了方便載客或送人就臨停的車,
只是這樣行經那邊的時候就真的危險度加倍,總有一天會因為這樣出車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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